你的嫁妆谁做主?
嫁妆是指女方在结婚时带到她丈夫家里的钱、物。亦称“陪妆”、“妆奁”。古时送嫁妆的原因有二:1、为了女儿过得更好些,贴补家用,或以备应急。2、尽量给女儿争取在男方家的地位,嫁妆多可以显示女方家有经济实力。但因现代社会的感情及生活的快节奏,导致男女双方感情不和后嫁妆成了很大的争议问题。本文详解你的嫁妆到底谁有权去做主??
在法律关系上,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赠与行为。
根据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时间来区分:
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一、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认定
为女方所有。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8条第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
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7条第1款第4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而在社会实践中,女方亲属处于亲情等原因希望将赠与出去的财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尤其是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赠与,怎能保证赠与出去的嫁妆是为女方个人所有呢?
第一种方式是男女双方采用书面方式,约定女方亲属赠与的财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种方式是女方亲属与女方签订书面赠与协议(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最好),明确将财产赠与给女方,属女方个人财产,男方作为该份协议的见证人或协议中的一方。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8条第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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